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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会细则

入会细则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/1/19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

安徽省硬笔书法家协会章程

第三章  会员


第七条  本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,分为成人会员、青年会员、少年会员。

第八条  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
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
(三)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能力、水平和影响;

(四)从事硬笔书法教育、书法理论研究或艺术创作有显著成绩;

(五)爱好硬笔书法、达到一定艺术水平,对本会工作有特殊贡献;

(六)与本会业务相关联的有关单位和个人。

第九条  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
(二)填写会员申请并提供能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作品一至两件;

(三)经主席办公会议讨论通过;

(四)缴纳会费;

(五)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。

第十条  会员享受以下权利:
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;
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、优惠权、免费权;

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、监督权;
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;

(六)会内其他合法权益。

第十一条  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的决议;

(二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
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
(四)按规定缴纳会费;
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
(六)向本会推荐会员。

第十二条  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不按时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团体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
第十三条  会员如有触犯国家法律和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以及个人言行对本会名誉造成严重损毁的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会员退会、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本会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动终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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